日前,山东省委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再发通知,要求对所有入境来鲁人员,除入院治疗和接受医学观察外,一律百分之百实行集中隔离。
通知要求,特殊原因不宜集中隔离的,需经市级领导小组(指挥部)批准后,与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一起釆取隔离措施。中转的入境来鲁人员除确诊病例、核酸检测阳性、疑似病例和有发热等症状患者就地隔离治疗外,其他人员一律乘飞机抵鲁。
所有入境来鲁人员在抵达隔离点当天和隔离期满前一天,由抵达地卫生健康部门负责进行1次核酸检测。入境人员核酸检测阳性的,按规定进行诊断治疗和医学观察,并将相关信息进行网络直报。
通知明确,对不明原因发热或无发热症状但呼吸道症状明显等病人,进行实验室检测、影像学检查和隔离观察,及时发现报告病例。一旦发生疑似疫情,迅速组织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病例救治、密切接触者排查和重点人群管理、疫点消毒等工作。
通知明确,强化确诊患者出院后管理工作,进一步明确患者出院后的居家观察、生活保障等事项。
通知要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通过电话、手机APP、微信公众号、预约挂号平台等形式,全面推开门诊完全预约制。对于急危重症患者,按照相关制度和诊疗规范给予及时有效救治;对于门诊慢性病患者,视病情将其处方用量延长至12周;对于肾功能衰竭、肿瘤患者以及其他需要维持定期治疗的重症患者,提供不间断的医疗服务;对于孕产妇、儿童、新生儿等重点人群,严格执行相关诊疗规范和转诊流程,保障母婴安全;发挥罕见病协作网成员单位作用,保障罕见病及时救治。
通知明确,严格执行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有关待遇政策,按照国发明电【2020】10号精神确定一线医务人员名单,不得扩大泛化也不得缩小一线医务人员范围,对领导干部从严把握。(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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