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减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的范围包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以下简称三项社会保险费。
1.阶段性企业社会保险费优惠政策有哪些?
阶段性免减缓缴企业社保费相关政策主要包括免、减、缓三大类。
免征各类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2020年2月至6月三项社会保险费的单位缴费部分。
减半征收各类大型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各类社会组织2020年2月至4月三项社会保险费的单位缴费部分。
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参保单位,可按有关规定申请缓缴不超过6个月的三项社会保险费,缓缴期不超过2020年12月。
2.哪些单位和个人不享受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政策?
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各类单位、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机关事业单位、部队单位无军籍职工、由财政资金直接缴费人员、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不享受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政策。
3.减免三项社会保险费期间,职工个人还要缴费吗?
减免政策仅适用于三项社会保险费中单位缴费部分,职工个人缴费部分不得减免,参保单位要按规定履行代扣代缴义务并按时申报缴费。
4.参保单位的类型如何确定?需要单位提交材料吗?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参保单位的划型工作,能通过统计等相关部门数据共享方式获取的,直接采用相关部门的划型结论;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各类社会组织按照民政部门数据作为依据;金融企业按照银保监管机构数据作为划型依据;无法通过相关部门信息共享确定单位类型的,根据参保单位2020年2月之前最后一个缴费月的申报缴费人数,按工信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标准,直接进行承诺划型。
对非独立法人的分支机构中,通过共享数据无法确定其所属集团公司或主管单位类型的单位,暂归为减半征收范围。
确定参保单位类型不需要单位提供材料。
5.参保单位对划型结论有异议如何处理?
参保单位对划型结论有异议的,应于申报缴费之前填写《因疫情原因申请(变更)企业划型承诺书》,提起变更申请。
6.已按减免政策申报缴费的单位,在政策执行期间能否申请变更类型?
已按减免政策申报缴费的单位,政策执行期间单位划型结果原则上不做变动。最终划型结论待疫情结束后再最终确认。
7.享受阶段性减免社保费政策的单位,2020年2月份已经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如何处理?
2020年2月已征收的三项社会保险费,无需参保单位提交退费申请及报送材料,申报缴纳2020年3月三项社会保险费时,退费渠道明确的,社保经办机构将直接退费;退费渠道不明确的,参保单位提供退费渠道后办理退费,不办理退费手续的,退费将自动冲抵以后月份缴费。
8.符合减免政策的单位可以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吗?
符合减免政策的单位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在享受减免政策的同时,也可按有关规定申请缓缴三项社会保险费。
9.单位减免社会保险费的,工伤保险待遇是否正常享受?
实施阶段性减免工伤保险费政策的,不影响参保缴费职工享受工伤保险相关待遇。
10.新开工的工程建设项目,如何计算减免工伤保险费?
2020年2月1日以后在减免期内新开工的工程建设项目阶段性减免工伤保险费政策的具体计算办法为:按照该项目计划施工所覆盖的减免期占其计划施工期的比例,折算减免工伤保险费。计划施工期及起止日期依据备案的工程施工合同核定。
11.减免单位应缴纳社会保险费,对职工个人权益是否有影响?
此次减免三项社会保险费政策针对单位缴费部分,职工的个人缴费部分正常征收,失业工伤保险待遇均可正常享受,不受影响;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继续全额划入个人账户,参保人员个人权益不受影响,也不会影响未来领取的养老金。
12.新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企业,是否享受阶段性减免缴社会保险费政策?
新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企业,享受阶段性减免缴社会保险费政策。
13.欠费企业,是否享受阶段性减免缴社会保险费政策?
欠费企业在减免政策范围内。在政策执行期限内,足额缴纳职工个人部分缴费,单位缴费部分按政策减免。
14.在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机构整体托管的单位,如何享受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政策?
整体托管单位,需到属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保登记后,可按单位类型享受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政策。已在社保经办机构登记立户的企业,应将托管职工转至本企业户后享受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政策。
1.阶段性企业社会保险费优惠政策有哪些?
阶段性免减缓缴企业社保费相关政策主要包括免、减、缓三大类。
免征各类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2020年2月至6月三项社会保险费的单位缴费部分。
减半征收各类大型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各类社会组织2020年2月至4月三项社会保险费的单位缴费部分。
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参保单位,可按有关规定申请缓缴不超过6个月的三项社会保险费,缓缴期不超过2020年12月。
2.哪些单位和个人不享受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政策?
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各类单位、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机关事业单位、部队单位无军籍职工、由财政资金直接缴费人员、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不享受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政策。
3.减免三项社会保险费期间,职工个人还要缴费吗?
减免政策仅适用于三项社会保险费中单位缴费部分,职工个人缴费部分不得减免,参保单位要按规定履行代扣代缴义务并按时申报缴费。
4.参保单位的类型如何确定?需要单位提交材料吗?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参保单位的划型工作,能通过统计等相关部门数据共享方式获取的,直接采用相关部门的划型结论;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各类社会组织按照民政部门数据作为依据;金融企业按照银保监管机构数据作为划型依据;无法通过相关部门信息共享确定单位类型的,根据参保单位2020年2月之前最后一个缴费月的申报缴费人数,按工信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标准,直接进行承诺划型。
对非独立法人的分支机构中,通过共享数据无法确定其所属集团公司或主管单位类型的单位,暂归为减半征收范围。
确定参保单位类型不需要单位提供材料。
5.参保单位对划型结论有异议如何处理?
参保单位对划型结论有异议的,应于申报缴费之前填写《因疫情原因申请(变更)企业划型承诺书》,提起变更申请。
6.已按减免政策申报缴费的单位,在政策执行期间能否申请变更类型?
已按减免政策申报缴费的单位,政策执行期间单位划型结果原则上不做变动。最终划型结论待疫情结束后再最终确认。
7.享受阶段性减免社保费政策的单位,2020年2月份已经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如何处理?
2020年2月已征收的三项社会保险费,无需参保单位提交退费申请及报送材料,申报缴纳2020年3月三项社会保险费时,退费渠道明确的,社保经办机构将直接退费;退费渠道不明确的,参保单位提供退费渠道后办理退费,不办理退费手续的,退费将自动冲抵以后月份缴费。
8.符合减免政策的单位可以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吗?
符合减免政策的单位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在享受减免政策的同时,也可按有关规定申请缓缴三项社会保险费。
9.单位减免社会保险费的,工伤保险待遇是否正常享受?
实施阶段性减免工伤保险费政策的,不影响参保缴费职工享受工伤保险相关待遇。
10.新开工的工程建设项目,如何计算减免工伤保险费?
2020年2月1日以后在减免期内新开工的工程建设项目阶段性减免工伤保险费政策的具体计算办法为:按照该项目计划施工所覆盖的减免期占其计划施工期的比例,折算减免工伤保险费。计划施工期及起止日期依据备案的工程施工合同核定。
11.减免单位应缴纳社会保险费,对职工个人权益是否有影响?
此次减免三项社会保险费政策针对单位缴费部分,职工的个人缴费部分正常征收,失业工伤保险待遇均可正常享受,不受影响;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继续全额划入个人账户,参保人员个人权益不受影响,也不会影响未来领取的养老金。
12.新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企业,是否享受阶段性减免缴社会保险费政策?
新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企业,享受阶段性减免缴社会保险费政策。
13.欠费企业,是否享受阶段性减免缴社会保险费政策?
欠费企业在减免政策范围内。在政策执行期限内,足额缴纳职工个人部分缴费,单位缴费部分按政策减免。
14.在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机构整体托管的单位,如何享受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政策?
整体托管单位,需到属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保登记后,可按单位类型享受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政策。已在社保经办机构登记立户的企业,应将托管职工转至本企业户后享受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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