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职能作用 打好政策“组合拳”
本报讯(记者张泽青 通讯员许崇吉 苏伟伟)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市财政局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打好政策“组合拳”,全面推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财税政策落实,全力助推企业有序复工复产。
抓好减税降费优惠政策落实。加强与税务部门的联动,通过鲁税通征纳群、纳税微信服务群认真宣传解读上级有关减税降费优惠政策,提高企业对上级政策的知晓度。积极推行收费目录“一张网”政策,建立健全目录公示制度,在征收标准变化时,及时在政府门户网站更新,做到公示“常态化、动态化、分级管理、多种方式”,确保降费政策落地生效。
抓好贷款贴息政策落实。主动与金融监管局、工信局、有关重点企业和金融机构对接,建立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贷款贴息协同机制。制定印发了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贷款申请财政贴息工作流程,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给予财政贴息支持,对疫情防控期间发放和续贷的贷款,按合同期贷款基础利率的50%给予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1年。目前,我市诸城外贸、得利斯、泰盛化工、华昌食品、华宝食品5家企业入围国家重点保障企业名单。对潍坊市级重点保障企业(不含国家、省重点保障企业)按照合同期期初一年期市场报价利率(LPR)的50%给予贴息,在疫情防控期间各银行机构确保新发放或续贷贷款利率在原水平上下浮10%。
抓好援企稳岗、就业创业政策落实。根据我市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平稳发展的政策意见,制定出台了支持企业发展相关政策实施细则,通过援企稳岗、缓缴社会保险费等举措,减轻企业负担。经过大数据信息比对,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企业,按政策规定给予补贴。截至目前,共收到12家小微企业的稳岗返还申请。加大对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群众生活保障物资生产小微企业和创业者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力度,今年以来,共为30家个体工商户发放创业担保贷款450万元。
抓好服务保障政策落实。对涉及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和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全力以赴拨付财政补助资金,加快涉企资金拨付进度。坚持“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原则,对新冠肺炎防控物资开启疫情防控绿色采购通道,相关部门可自行组织采购活动,无需执行政府采购相关流程,无须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无须履行进口产品审批,确保救援设备和物资及时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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