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亚丽 通讯员周显江)一辆货车轮胎处冒浓烟,司机不知情仍然正常行驶,执勤交警发现后示意停车,及时将火扑灭。“如果货车这个起火点没有被及时发现并且扑灭的话,火苗可能会蔓延到车上,导致整车货物都有危险,后果不堪设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八中队队长宋伟刚说。
据宋伟刚介绍,3月3日凌晨4点30分许,他带领队员郑秀国与张焕杰正在新平日路与341国道南两公里处巡逻执勤,这时旁边车道驶过一辆鲁L***80牌照的货车,车辆经过的瞬间,他发现后侧车轮处冒出浓烟并带有刺鼻气味。见此情形,立即向驾驶员鸣笛喊话示意他把车停在前方安全地带。
当时司机看到车后冒出的火苗和浓烟顿时慌了神,不知所措。这时,火势越来越大,车上还拉着一车小麦,交警立即汇报市局指挥中心并拦停路过车辆借用灭火器,但由于火势迅猛,连用了2个灭火器也未将明火扑灭,这时,执勤交警发现路边沟内有积水,抄起车上的水桶跟脸盆,便跑到沟内取水灭火,经过交警们20多分钟的奋力扑救,终于将轮胎的明火扑灭,随即消防车也赶到现场,为轮胎做了降温处理。看到火被扑灭,货车司机连连感谢现场处置交警及消防员。
诸城交警提醒,车辆自燃并不是只有夏天才会发生,即便是在温度较低的季节,如果不注意检查车辆,车辆在“带病”情况下长时间行驶也会发生自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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