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指出,各级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践行“两个维护”、检验“四个意识”的重要标尺,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把作风建设不断引向深入;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开展的各项专项整治,立足职能职责,在紧扣工作实际创造性贯彻落实上下功夫,以更加科学、更加严密、更加有效的举措做好正风肃纪各项工作;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坚持以上率下,发挥“头雁效应”,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及近期中央和省、潍坊、市纪委公开曝光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典型案例,带头清正廉洁过节,带动其他党员干部切实转作风、树新风。
通知要求,各级党组织要通过印发通知、开展约谈提醒、发送廉政短信等形式,向党员干部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坚决杜绝“节日腐败”,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切实做到13个严禁:严禁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禁违规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违规收送各类礼品、礼金、消费卡、微信红包等;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严禁用公款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特别是在私人会所、单位内部食堂、培训中心以及农家乐、“一桌餐”隐蔽场所公款吃喝;严禁接受可能影响执行公务的宴请;严禁违反相关规定自定薪酬或者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等;严禁公款旅游或以公务差旅为名变相公款旅游;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者既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又违规使用公车;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借机构改革之机突击进人、突击提拔和调整交流干部;严禁借节日之机说情打招呼、跑官要官、拉票贿选。
通知强调,各纪检监察组织要强化主责意识,认真履行监督责任,把节日期间正风肃纪工作与日常监督结合起来,与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结合起来,坚决纠正在落实扶贫惠民政策、帮扶救助、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等问题,特别是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牟取私利问题,坚持露头就打、深挖细查;创新监督检查方式,畅通监督举报渠道,严肃查处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对群众和媒体网络反映、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要及时核查处置,对顶风违纪的典型问题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并依规依纪依法追究有关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的责任,持续强化不敢、知止氛围,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市纪委市监委监督举报电话:0536-6212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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