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20年1月2日开始至12日,山东省政府安委会将组织14个由副厅级干部带队的执法检查组开展执法检查。通过执法检查,山东省将集中查处一批非法违法突出问题,立案查办一批典型违法案件,关闭和取缔一批非法违法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问责一批失职渎职责任人,曝光一批重大隐患和反面典型,联合惩戒一批安全生产不良行为,确保岁末年初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据介绍,14个执法检查组由省政府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分别牵头。牵头部门分别派出1名副厅级领导干部担任组长,1名相关业务处室负责人为联络员。淄博市、烟台市在抓好国务院安全生产专项督查组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同时,参照省里模式,组织开展本市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执法检查。
各执法检查组随机抽查不少于2个县(市、区)开展执法检查,每个县(市、区)检查企业不少于15家。各执法检查组分为4个小组,分工负责对相关重点行业领域的执法检查。企业名单也随机抽取,确保发现真实情况。
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检查组将及时移交当地有关部门调查处理,依法严格落实查封、扣押、停电、停供民用爆炸物品、吊销证照和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等执法措施。执法处罚结果将及时公示,并推送到“信用山东”平台;有关生产经营单位,及时纳入安全生产领域“黑名单”管理。对发生死亡一人、重伤三人以上的事故,检查组将督促当地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企业有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