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城管与小商贩冲突事件不断发生的当下,不少人感叹“洛阳大叔”不可复制。但即便如此,“洛阳大叔”谋生背后的一些城市管理经验和理念,却应该是共通的,有借鉴意义。
据了解,美国的街头小贩,并不是如一般想象的处于完全“自由”的状态,相反,较之于中国小商贩受到城管的管理,他们要受到更多的精细化“限制”。如食品商贩要带塑料手套经营,原材料必须保证在华氏40度以下;提供热水的明火不能灭;流动餐车距离马路边缘,不能超过2英尺半等等。
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美国式城管经验,其实只是一般商业管理的一种延伸而已。如小商贩也要获得执照,达到卫生标准,这与普通经营行业的规定是一致的。
可见,其对于小商贩的管理,并非首先着眼于“市容”的需要。这样的管理理念下,小商贩的管理,有着固定的管理原则和惩戒措施,不至于造成难以裁决的执法冲突。更值得注意的是,相较于城管,卫生局等部门的执法权限清晰,执法的合法性,也强于自行赋权的城管。
当然,小商贩在美国也引起一些市民的反感,但作为城市管理部门,在小商贩经营合规的前提下,是不能将其视为有碍市容的对象。在一些纽约市民看来,街头小贩不仅价格便宜方便,他们的存在,也成为纽约街景的一部分。
事实上,街头商贩在提供就业机会的同时,又满足了不同层次市民的消费需求,只要经营规范,就理当成为城市正常和必不可少的一部分。(朱昌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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