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清明上河园14-1-014/015号耿秀英,14-1-054号陈金鹏,9-2-020~023号董志超:截止到2019年11月11日,您在清明上河园运行使用的商铺运营期限已过期,现通知您5日内腾空商铺交还钥匙,若逾期不处理,视为自行放弃室内物品,自此以后因该商铺引发的任何责任及后果均由贵方自行承担,我方保留追偿权利。特此通知
清明上河园项目物业管理办公室
2019年11月11日
通知
清明上河园14-1-027/028卢文、9-1-007/008/039陈耀辉:截止到2019年11月8日,您在清明上河园运行使用的商铺已拖欠相关应缴费用超过双方约定的最大期限,现通知您3日内到指定地点补缴费用,逾期不办理,我方将即时终止服务、解除合同,腾空商铺。该铺室内物品视为废弃物丢弃处理,且自此以后因该商铺引发的任何责任及后果均由贵方自行承担,我方保留追偿权利。特此通知
清明上河园项目物业管理办公室
2019年11月11日
欠费通知
下列人员在清明上河园经营期间,拖欠应缴费用经数次通知未果,现公布如下,望相关人员在看到本通知后,及时补缴费用,本通知发出之日起5日内不处理欠费事宜,将移交至法务人员进行追偿。袁晓燕,身份证号:370***1981*****220欠费3993.3元;陈凯,身份证号:3707**1987*****136,欠费744元;赵炳果,身份证号:3707**1972*****415,欠费1624.59元;张海泉,联系电话:15621****21,欠费1851元;李勇,身份证号:3707**1988*****073,欠费1234元;宫厚燕,联系电话:13869****89,欠费1234元;董志超,身份证号:3707**1992*****075,欠费3753.81元。
清明上河园项目物业管理办公室
2019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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