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开展消费扶贫,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聚焦制约我省消费扶贫的痛点、难点和堵点,从生产、流通、消费等关键环节,提出了提升贫困地区农产品供给和质量安全水平、拓宽贫困地区农产品流通和销售渠道、动员社会各界扩大贫困地区产品和服务消费等4方面共14条政策措施。
在贫困地区农产品生产加工环节,《实施意见》提出省级以上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向重点贫困地区倾斜,每年安排资金比例不低于60%,重点支持发展特色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等产业扶贫项目。引导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在贫困地区投资建厂,每年认定100家左右省级扶贫龙头企业,金融机构按企业每带动1名贫困人口5万元-10万元标准,给予基准利率贷款,财政全额贴息。
另外,支持贫困地区创建省级以上食品安全县或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到2020年,20个脱贫任务比较重的县(市、区)基本达到创建标准。开辟贫困地区“三品一标”农产品申请认证绿色通道,培育知名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和企业产品品牌,鼓励市县统一制定区域性扶贫产品标识。
在拓宽贫困地区农产品流通和销售渠道方面,我省提出充分发挥基本建设资金、涉农整合资金等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撬动社会资本,加快贫困地区产地批发市场和冷链物流体系建设,新建改建一批产地仓、气调库、冷藏冷冻保鲜库等设施;实施贫困地区快递下乡工程,2019年200个重点扶持乡镇全部有快递网点,8654个省扶贫工作重点村全部通快递。推广农超、农企等多种形式的产销对接,支持涉农会展设立消费扶贫专区。在贫困地区培育一批电商镇、电商村,到2020年,全省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达到20个以上。
根据《实施意见》,我省将在省级政府采购网上商城设立扶贫频道,在贫困地区建立军需农产品供应基地,引导机关事业单位、驻鲁部队带头消费。同时,鼓励民营企业采取“以购代捐”“以买代帮”等方式采购贫困地区产品和服务,动员社会各界扩大贫困地区产品和服务消费。另外,我省将消费扶贫纳入东西部扶贫协作框架和省内“6+6”扶贫协作内容,组织协作双方开展消费扶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