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下午,省医保局、济南市政府联合召开驻济医疗机构药品和耗材联合采购工作启动会。78家驻济医疗机构成立药品和耗材采购联合体,先行选择阿莫西林、二甲双胍等20种药品,输液器、留置针等15种低值耗材,开展联合带量采购和使用试点,探索建立带量采购、量价挂钩、招采合一的药品耗材采购新机制,切实降低药品和耗材虚高价格,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
开展药品和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带量采购、以量换价是核心内容。试点工作要求,在医疗机构报送的年度药品总用量基础上,按不低于50%的比例估算采购总量,通过量价挂钩,产生药品和耗材联合采购价格。在保证回款、降低成本方面,医疗机构需按合同规定及时与企业结算。医保基金在总额预算的基础上,按不低于年度总采购金额40%的比例向医疗机构预付周转金,降低企业交易成本。探索建立医保鼓励医疗机构使用中选产品的激励机制和倾斜措施。实行医保基金总额预付资金与带量采购完成情况挂钩的医保基金结算方式。
强化政策联动,试点工作要求探索医保支付标准与招采价格协同。对于联合采购的药品,在医保目录范围内的以招采价格作为医保支付标准,发挥医保支付调节作用。对不按规定采购、使用中选药品的医疗机构,在医保总额指标、对公立医院改革的奖补资金、医疗机构等级评审、医保定点资格、医疗机构负责人目标责任考核中予以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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