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全市职工互助保障会员:
您已在我单位参加了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活动【同时包括在职职工慢性病门诊活动(只要有慢性病证的)】。单位已经为职工统一办理,只要职工发生医疗住院时,可带相关材料到市总工会申请办理理赔事宜,报销比例按照医保统筹内个人自负额的70%(转外60%),慢性病门诊药费纳入统筹内个人自负额的60%(转外50%)。
职工互助保障是全国总工会创办的一项职工互助制度,是新时期工会组织开展维权帮扶、服务职工、服务大局的重要载体,是工会组织为职工群众办好事、办实事的一项重要举措,与社会保险、商业保险共同构成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是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充和延伸。
附:申请理赔个人需要提供的材料:
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活动(时限为2年内),同时包括在职职工慢性病门诊活动。
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活动:
1.住院费用专用票据原件;
2.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费用结算单原件;
3.诊断证明(加盖医院公章)或病案首页、出院记录;
4.身份证及潍坊银行卡复印件。
在职职工慢性病门诊活动:
1.慢性病专用票据原件;
2.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特殊慢性病医疗费结算单原件;
3.身份证及潍坊银行卡复印件。
联 系 人:郑雪芹
咨询电话:6213978
诸城市总工会
2019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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