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记者张泽青 通讯员肖立新)近年来,财政部门按照“核定收支、分档分成、超收奖励”原则,持续对镇街园区财政体制进行调整完善,不断增加镇街可用财力,探索建立起整体利益和局部利益在发展中相互融合、相互促进的良好格局。
完善市与镇街收入分配机制,实施财政收入属地管理。统筹全局与区域利益,充分考虑镇街园区的保障和发展需求,将市属企业按企业实际生产经营地标准,下放到所在镇街管理,适当下放市级财力,支持镇街经济做大做强。适应全市发展的需要。
完善镇街基本财力保障机制,促进事权与财力相适应。根据保人员经费、保民生政策性支出、保镇村运转的原则,充分保障镇街正常运转的基本需要,提高镇街保障能力,彻底解决镇街后顾之忧,腾出更多的精力用于谋划经济发展。
完善镇街财政增收激励机制,增强组织收入的主动性。按照谁发展、谁收益的原则,镇街收入超过收入基数部分实行分档分享,将更多的新增财力向镇街倾斜。
完善镇街自我保障发展机制,增强镇街财政的造血功能。今后镇街新增刚性支出和镇街经济发展所需资金,主要依靠镇街通过自身发展来解决,引导镇街加快镇域经济发展,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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