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往,执行案件的所有环节均交由一名执行员负责,这种“一人包案到底”的执行模式不仅浪费了执行资源,降低了工作效率,同时也容易滋生腐败。该市推行的分段集约执行,所有执行程序分为综合管理、财产查控、执行实施、裁决与监督四个阶段,对应设立四个小组:综合组负责分案登记、信访督办登记等业务;查控组负责对所有执行案件进行常规“四查”工作,并及时采取查封、冻结等控制措施;实施组负责对已查控财产采取评估、拍卖、变卖等处分措施,采取拘留、拘传、罚款、搜查等强制措施;裁决组负责对执行异议进行审查、对执行实施过程进行跟踪监督等。
1 条记录 1/1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