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舆论造势,政策宣传再深入。结合全民参保计划,大力宣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惠民政策,在镇街(园区)、社区醒目位置设立政策宣传栏、张贴宣传标语;通过入户、张贴等方式,面向各社区居民,发放政策宣传材料30余万份;开设“诸城人社”微信公众号,定期不定期推送社会保险政策解读;深入镇街(园区)、社区等基层一线,面对面宣传社会保险政策条文,详细解答有关参保、代缴、待遇领取等问题;深入重点帮扶对象家中,一对一宣传社会保险中的扶贫政策,提高政策知晓度,让每一名扶贫对象都能够享受到政策红利。
强化部门联动,扶贫对象再核查。积极协调扶贫、卫健、民政等部门单位,建立数据共享对接机制,发挥镇街(园区)作用,逐社区、逐村、逐户、逐人再核查,将摸排的数据与扶贫办提供的数据、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系统数据、职工养老保险系统数据进行比对,最终确认符合代缴条件的贫困人口,分门别类建立建档立卡人员、农村低保人员、五保户人员、重度残疾人员的动态数据库,每月根据相关部门单位的数据筛选比对应参保人群的参保情况。通过信息共享,精准识别人员,动态掌握困难群众参保登记和待遇保障情况,为实施社会保险精准扶贫提供数据支撑。
强化工作责任,帮扶政策再抓实。积极主动落实贫困人口养老保险代缴政策,对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的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农村困难群体,由政府每年按100元的标准代缴养老保险费,自2019年开始又提高到每人每年300元。对已年满60周岁未领取待遇的贫困人员,按照《人社部关于加快实现贫困人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应保尽保的通知》(人社厅[2018]111号)文件要求,全部纳入居民养老保险养老金发放渠道。坚持一个不漏,为符合参保条件的贫困人员办理参保和代缴手续,将其“纳进来、保起来”,努力实现“零死角”,确保贫困人员“一个都不能少”,保证扶贫资金不漏发、不错发,让扶贫的好政策精准地走进每一个贫困家庭。截至2018年底,共为9019名重残、低保、特困人员代缴最低标准居民养老保险费122.95万元。
强化业务培训,服务水平再提升。通过会议安排部署、微信群交流等方式,对全市镇街(园区)人社所工作人员进行精准扶贫工作业务培训。对于16-59岁未参保的贫困人口,各镇街(园区)组织专人上门办理相关参保手续,签订代扣代缴协议,使其能及时享受政府财政为其代缴保费的政策;落实好政府为符合参保条件的缴费困难群众代缴养老保险费、重度残疾人提前5年领取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养老金制度;对未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60岁以上贫困老人,不仅上门为其办理参保手续,还积极协调民政、扶贫办等部门,为其争取困难补助资金,为他们补缴保费,使他们能够及时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实现精准识别、精准帮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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