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华镇党委书记 范昕昕
法者,天下之程式也,万事之仪表也。近日,通过集中学习《监察法》,本人对监察机关及其职责、监察范围和管辖、监察权限、监察程序等基本内容进行了精心研读,进一步加深了对《监察法》的理解和把握。
一、强化认识,深刻体悟。《监察法》把党的十八大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形成的新理念、新举措、新经验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对建立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具有重大意义。《监察法》的制定加强了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人员的监督,完善了监察体制,扩大了监察覆盖面,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是民心所向、民意所归。该法的出台将推动反腐败工作纵深开展,对党员干部形成震慑和监督前置作用,防患于未然,避免小毛病发展成大问题,防止党员干部一步步变成“苍蝇”“老虎”,其根本是对党员干部的一种重视和保护。
二、提高站位,持续学习。面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必须具有坚定的政治信仰和理想信念,自觉站在政治和大局的高度履职尽责,牢记使命、强化责任,带头执行党章党规党纪,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坚守职责定位。利用周例会和周五集体学习时间拓展学习范围,丰富监察理论知识,推动学习教育常态化。准确全面领会《监察法》精神,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和驾驭工作能力,提升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深入推进《监察法》的贯彻实施。
三、学以致用,狠抓落实。以戒为固,以怠为败,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一方面,要示范带动,勇于担当。所谓“打铁必须自身硬”,作为镇党委书记,要自我加压,开拓进取,加强自身品德修养,坚持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自觉抵制外部诱惑,做清正廉洁做人、公道正派做事的标杆和表率;强化执政为民的责任担当,面对大是大非敢于亮剑,面对矛盾敢于迎难而上,面对危机敢于挺身而出,面对失误敢于承担责任,面对歪风邪气敢于坚决斗争,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干好每一件工作。另一方面,要挺纪在前,从严治吏。践行国家《监察法》,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立足于早、着眼于小,与基层作风问题专项整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生态环境保护问责等重要任务相结合,惩治基层“微腐败”。坚守原则问题的底线,对于任何触碰了党纪国法红线的干部,必须依法依规处置,真正把制度立起来、严起来,强化问责的震慑作用,做到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
1 条记录 1/1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