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记者巩向红 通讯员赵成宾)今年医保局组建后,按照市委、市政府扶贫工作部署,以对人民极端负责的精神,在医保扶贫工作中做到“四个精准”,确保我市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以下简称“贫困人口”)一个不落、应保尽保,贫困人口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覆盖率均达到100%,医保扶贫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加强领导,精准推进工作。医保局组建后,迅速成立由局长任组长的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结合现行医疗保障政策,制定出台了切实可行的精准扶贫工作制度。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督导检查相关科室及责任人医保扶贫工作情况。提高服务意识,坚持问题导向,对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或工作落实不到位的,严格追究责任,确保医保扶贫工作精准推进。
摸清底数,精准定向识别。经过摸排,截至2018年底,我市共有贫困人口13193名。今年以来,医保局组织精干力量,对贫困人口信息逐一进行精准核实,对已在缴费期内缴费的12402名贫困人口,会同市财政部门,协助市扶贫办到各镇街(园区)督促医保退费工作。对未缴费人员逐人落实,查明原因,其中:280人参加职工医保,24人死亡,487人符合参保条件,但未及时缴费。医保局协助市财政部门对487名贫困人口予以集中代缴,及时录入参保系统。同时,医保局按照政策规定,做好日常动态管理,确保一个不落、应保尽保。
针对难点,精准改进服务。以往,贫困人口的医保报销补偿需要经过五个步骤:首先由居民医疗和居民大病保险进行报销,再经过民政的医疗救助进行第三次补偿,再由商业保险进行第四次补偿,最后贫困人口自付超过10%的部分由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适当减免。医保局充分发挥职能整合优势,进一步完善了贫困人口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一窗口办理、一单制结算”服务模式,保障升级,服务提速。同时,医保局严格落实保障政策。贫困人口的大病保险起付标准降低为6000元,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各分段报销比例分别提高5%,最高支付限额提高至50万元,确保贫困人口使用目录内治疗严重精神障碍的乙类药品个人自付比例不超过10%。
面向社会,精准解读政策。医保局积极宣传医疗保障政策,发放明白纸两万余份。对缴费标准、财政补助政策、医疗待遇、门诊特殊慢性病待遇、居民大病医疗保险等相关政策做好精准解读,让群众知晓政策、用好权利、解决困难,营造了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医保局通过推进“四个精准”,医保扶贫取得实效。2018年我市有6797人次贫困人口享受居民医疗和居民大病保险报销的优惠政策,分别报销2392.46万元和92.63万元,比2017年分别增加了77%、233%和53%,比2016年分别增加了4.7倍、10.3倍和3.3倍。医疗救助作为医疗保障的有效补充,为患重大疾病贫困人口提供了适当救助。2018年全市共救助7228人,支付524.59万元救助基金,比2017年分别增加了5.7倍和6.7倍;比2016年分别增加了51倍和48.5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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