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这份调查的权威性、客观性有待考证,但它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一些人对行政审批的抱怨。为什么会这样呢?从根本上说,这与行政权力的自身运行特点有关。
首先,一些审批事项的设置存在部门本位的现象。一些行政机关通过“立法”赋予自己宽大无比的自由裁量权,或者变相设置某些审批项目,把一些不该管的事情也纳入自己的管理范围,使民众的负担“常减不轻”。
其次,政府部门在角色定位和管理方式上存在偏差。重审批而轻监管,重权力而轻责任,行政审批成为部门逃避责任的避风港。“一旦出事,未经审批、审批过期、三无工程等,就成了最好的挡箭牌,所有责任都归到违规的企业或个人身上。”
再次,监督不力也是重要原因。过去的行政审批改革是让审批部门进行自我限制,较少根据百姓需求,决定什么该保留什么该削减,基本都由政府自身说了算。这造成了一些权力小责任大的审批项目被放掉了,权力大责任小的项目却被有关部门抓着不放。所以,虽然裁减了大批行政审批项目,企业和公民还是觉得审批过于繁琐。
公共行政官员在其管理公共组织和执行政策时应该着重强调他们服务于公民和授权于公民的职责,就是说行政机关的权力源于人民,没有人民群众的授权,行政机关不得自我“赋权”。具体到行政审批上,与公民权利“法无禁止便可行”相反,“法无授权不可行”是行政机关应该坚守的边界,逾之则违,逾之则过。所以,必须给政府的行政审批权套上“笼头”。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把错装在政府身上的手换成市场的手”,让政府回归其本位。同时,要让政府的一切行政行为都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权力的齿轮只有及时、公开地呼应权利的链条,依法满足公民的种种权利诉求,权力才有更坚实的根基,政治文明的发展才会有充足动力。”作为政务公开的核心内容,不但要科学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还应加强行政权力的清理审核工作,尤其应进一步“晒”权力清单。当然,行政体制改革也不仅仅是取消和下放权力,还要创新和改善政府管理,切实做到“放”和“管”的齐头并进,真正把政府工作的重点转到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上来。 (田 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