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生态环境局下发通知,2019年中、高考将至,为给广大考生创造一个优良的学习、考试、生活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山东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等规定,加强中、高考期间环境噪声污染防治。
通知要求,各县市区环保局要积极开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和现场监督检查工作,并加强与城市行政管理执法和公安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形成对各类噪声源的联防联控。中、高考期间,要增加执法频次,扩大监管范围,特别是要加强考场及考生驻地周围工业企业厂界噪声的监管,对重点噪声污染源进行监测,对超标准噪声污染源依法查处,责令相关工业企业停止高噪声设备作业。要加强对重点时间段的监督管理,采取限制生产时间,加强降噪设施管理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此外,要畅通噪声污染环境的举报渠道,快捷有效处理人民群众投诉。中、高考期间,要注重保持举报渠道畅通,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调查处理噪声污染问题,对人民群众反映的环境噪声污染问题,要做到及时处理,及时反馈,促使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中、高考期间发生的环境噪声违法行为,应做到有案必查,迅速处理,对噪声超标,影响考生的噪声污染源应责令立即停止污染行为,按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直至停产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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