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一方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如何救济?
答: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生效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7、对于哪些劳动争议仲裁裁决实行一裁终局?
答:下列劳动争议,除该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28、对一裁终局的劳动争议案件,劳动者不服的有哪些救济途径?
答:劳动者对仲裁终局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9、对一裁终局的劳动争议案件,用人单位不服的有哪些救济途径?
答: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仲裁终局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
30、诸城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有哪些便民措施?
答:为提升便民仲裁服务水平,近期先后制作大型便民服务栏,开通网上直通车,您可以登录诸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或进入仲裁便民邮箱下载仲裁相关样本材料,了解更多调解仲裁信息。
网址:http://www.zcldbz.gov.cn/ 仲裁监察栏。
邮箱:bmzc6122291@163.com,密码:6122291。
便民服务热线:6122291,欢迎咨询、提出建议。
同时,在立案前调解、庭前调解环节推行调解建议书制度、“四步流程”提升办案效能。对于达成调解意向的当事人可以预约,仲裁委将组织开现场流动庭,进行现场调解、现场制作法律文书、当场送达、当场结案。
31、仲裁庭庭审纪律有哪些注意事项?
答:(1)仲裁庭内要保持肃静,开庭时不准随便走动,不准喧哗、鼓掌、吵闹,应将手机关闭或设为静音。
(2)当事人陈述事实、辩论问题,要事实求是、文明礼貌,非经仲裁庭许可,不得发言、提问。
(3)非经仲裁庭许可,不得拍照、录音、录像,不得随便退出仲裁庭。
(4)旁听人员无权参与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不准喧哗、吵闹或其他妨碍仲裁的活动。
(5)对违反仲裁纪律的人,由仲裁员劝告制止,不听劝告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训诫,责令退出仲裁庭。构成犯罪的,建议司法机构追究其法律责任。
32、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收费吗?
答: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不收费,经费由财政予以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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