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理顺机构改革后的机关党组织设置。对涉及原来由党委改设党组的部门单位和新组建成立的部门单位及时梳理、逐个研究,经过梳理,机关党组织中共撤销党委13个,党总支12个,在改设党组的部门单位和新组建成立的部门单位中按照单位党员100人以上的成立机关党委,50人至99人的成立机关党总支,50人以下成立机关党支部的原则,合理设置机关党组织。同时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新成立或者调整后党组织需要换届选举的,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严格执行换届选举请示报告和批复程序,确保机关党组织能够顺畅高效运行。
合理选配机关党组织书记和班子成员。在市直部门单位全面推行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机关党组织书记,专职副书记具体负责党建业务开展、专职党务政工干部抓落实的党建责任体系,其中专职副书记为新设立职位,享受部门中层正职待遇。保证市直机关各部门单位的机关党建工作有人担、有人抓、有人干。人员调整到位后,适时举办党务政工干部培训班,对机关党建的业务知识进行培训,全面提升机关党建工作水平。
及时做好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机构改革涉及的部门单位党组织调整理顺后,及时在“灯塔-党建在线”综合管理服务平台中做好党组织整建制转移、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同时在灯塔系统内对机关党组织安全员、管理员等进行变更维护。对党员发展过程中涉及的相关材料做好归档整理。包括由党委保存的党员档案,申请入党人员、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正式党员的花名册、培养考察记录、发展党员相关的会议记录等材料。党组织隶属关系发生变化的,要同步做好发展党员档案材料的移交,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的接续培养教育等工作。
在理顺机构改革过程中遇到的机关党建难题,通过对上沟通协调、召开党工委会议等研究解决办法,确保机构改革后的机关党建工作理顺到位,为“三区一城”建设提供组织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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