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兴镇党委书记 王雪玲
监察法的制定颁布,既表明了中央推进监察体制改革的坚定决心,也为我们推动监察工作向基层延伸明确了工作方向。作为基层乡镇党委书记,要带头学深悟透监察法的内容内涵,全面推进监察工作向基层落地落实。
“学”是强担当的前提。监察法是对反腐败工作的立法,对监察工作起统领性、基础性作用,意义重大、影响深远。我作为基层党委书记,也是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更要做到先学一步,学深一层,不仅要明白监察职能定位、职责范围、程序要求,更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通过学习,深刻认识全面从严治党与监察体制改革,辩证关系,在强化自身法治意识、做好履职尽责表率的同时,带动基层纪检监察队伍进一步增强业务本领,提升纪检监察工作成效。
“行”是强担当的关键。监察法的生命力在于执行,而执行离不开责任担当。我们乡镇干部作为落实监察法最基层的执行者,一定要做到学以致用、融会贯通,把践行监察法与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相结合,与聚焦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生态环保问责等重点任务相结合,自觉肩负起法律赋予的责任和使命,严格依法依规履行监察职责,在惩治基层“微腐败”上强化担当,将监察法这一反腐制度优势转化为廉政治理效能。
“硬”是强担当的保证。监察法要求我们的纪检监察干部,不仅要准确掌握监察法,具备履职能力,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还必须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始终坚定“四个自信”,忠于职守、秉公执法、清正廉洁。我作为党委书记,也将始终带头把“打铁必须自身硬”的要求体现到政治、思想、作风等各个方面,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有力推动者,以忠诚、干净、担当为全镇党员干部和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树立标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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