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尺河镇党委书记 张伟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制定颁布,开启了国家反腐败立法大踏步向前的新征程,必将在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中发挥重大作用。作为基层乡镇党委书记,我充分结合全镇纪检工作实际,认真学习研读了这部法律,对监察范围、监察职责、监察程序等基本内容,有了深层次的理解和把握,对加强全镇纪检监察工作有了更坚定的信心和决心。
一是坚持以上率下,提高政治站位。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要求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监察法》是反腐败国家立法,必须深刻把握其本质。我将充分发挥带头作用,坚决做到旗帜鲜明讲政治,自觉向党中央看齐,主动把学习宣传贯彻《监察法》与推进各项重点工作结合起来,带头维护《监察法》权威,带头学习,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在学思践悟中增强使命感,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始终做政治上的清醒人、明白人。
二是强化责任担当,打造过硬队伍。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我镇坚持以推动《监察法》落地见效为目标,认真研究解决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引导全镇纪检干部自觉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开展工作,做到融会贯通、熟练运用,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和水平。同时,坚持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加强纪检干部的政治思想教育,始终做到顾大局、识大体,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提升队伍建设水平,努力打造一支“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的监督执纪铁军。
三是紧盯突出问题,净化政治生态。《监察法》把党中央关于对公权力监督全覆盖的要求具体化,将六大类公职人员纳入监察范围,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我镇始终严格按照纪律和法律规定作决策、办事情,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从严从实纠正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尤其针对低保办理、临时救助、集体资产处置等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微腐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处理一起,通报一起,绝不留“暗门”,以清风正气汇聚推动全镇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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