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3日诸城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有关规定和《诸城市机构改革方案》,诸城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决定:
增设诸城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诸城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内务司法委员会更名为诸城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
改革后,诸城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共设立6个专门委员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社会建设委员会。
诸城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职务自行终止。
1 条记录 1/1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