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吉者)近期,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持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始终聚焦“微腐败”问题,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形成了强力震慑,维护了群众切身利益,发挥了警示教育作用。现将查处的2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密州街道东山社区原党委委员、居委会委员、大松元经联社负责人辛玉祥,原会计董秀良,原出纳隋金香违纪问题。大松元经联社违反财经纪律,村集体土地及村资产租赁费收入未按照规定代管,违规处理招待费。辛玉祥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董秀良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隋金香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舜王街道涝戈庄社区崔家营村负责人刘金忠、计生主任于秀云、原村负责人王守胜违纪问题。刘金忠在任崔家营村会计期间,于秀云在任崔家营村负责人期间,违规报销个人电话费。王守胜在任崔家营村负责人期间,违规报销个人及亲属电话费。刘金忠、于秀云、王守胜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2起典型案例,说明在当前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压态势下,仍有少数党员干部对党中央三令五申置若罔闻,对法纪毫无敬畏,利用手中职权谋取私利。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贯彻落实到基层,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强化责任落实,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日常执纪监督,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抓苗头,把多咬耳朵、常扯袖子、勤打招呼机制化、常态化,进一步巩固发展良好政治生态;要提高政治站位,突出工作重点,紧盯侵害群众利益的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使监督更精准、执纪更严格、问责更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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