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政策支持,规范监事履职。为捋顺实行法人治理结构公立医院监事会运行机制,给予外部监事履职以精确指引,我市编办联合相关部门制定印发了《诸城市实行法人治理结构公立医院外部监事履职评价实施办法(试行)》《诸城市试行法人治理结构公立医院监事会(监事)发现问题处理办法(试行)》《诸城市实行法人治理结构公立医院保障监事会(监事)履行职责工作规定(试行)》等3个规范外部监事日常履职相关文件,明确外部监事工作开展目标,确立外部监事监督角度定位。定期组织召开了外部监事履职评价工作会议,秉承“抓关键,评重点,出实效”思路,4位外部监事通过述职评价和工作日记评价分别展示了公立医院外部监事工作进展情况,以“行动”出“效果”,以“实际”促“实质”,保证公立医院外部监事日常履职取得实效。
完善运行机制,健全理事会运行。为持续巩固实行法人治理结构公立医院理事会运行机制,提升理事会履职能力,我市编办联合相关部门制定印发了《诸城市事业单位理事会运行规程(试行)》,突出了“四个明确”:一是明确组织架构及其相应产生程序和应尽义务;二是明确理事会主要职责;三是明确理事会运行机制;四是明确理事会运行评估。同时,以每年不少于3次的定期理事会会议为着力点促进决策科学制定,并借力“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业务范围清单化管理、信息公示抽查等监管手段,加强对公立医院的监督检查,确保公立医院理事会在“阳光下”运行,从多方位促进理事会与管理层、监事会(监事)共同形成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协调、相互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
理顺权责关系,深化法人自主权。以我市卫计局制定印发的《诸城市市属公立医院现代治理权责管理办法(试行)》为基础,根据相关职能部门制定印发的《诸城市法人治理结构事业单位外部理事(董事)管理办法》《诸城市法人治理结构事业单位外部监事管理办法》《诸城市事业单位职员管理办法(试行)》《公立医院权责管理清单》等相关配套文件,持续深化落实法人自主权。同时,结合我市实际,以创新内部用人机制,全面落实全员聘用制,完善收入分配制度,科学核定公立医院的绩效工资总量,全面实施绩效工资,自主确定科研经费管理和科技成果转化收益的处置和使用为抓手,理顺内部管理权责关系,为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整体建设工作的推进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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