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优抚及医疗保障资金拨付。建立起以优抚对象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为依托,以医疗优惠减免为补充,以政府医疗补助为重点的抚恤定补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制度。2018年,及时拨付5248.62万元,有效保证了3469名抚恤定补人员的基本医疗需求。
强化城乡低保资金政策落实。认真贯彻落实各项低保补助政策,积极筹措财政资金,强化财力保障措施,完善城乡低保标准体系。全年为15833名城乡困难居民落实城乡低保专项资金5015.68万元,进一步提升了城乡低保户基本生活水平,促进了经济社会稳定协调发展。
强化五保供养及伤残补贴资金支持。按照新的五保供养标准,2018年,共为2169名五保老人提供五保供养资金1020.72万元,同时,进一步织密社会救助服务网,拨付困难残疾人生活和重度残疾人护理两项补贴1095.33万元,确保残疾人在社会救助服务路上不掉队。
强化城乡医疗救助资金筹集。持续加大财政资金筹集力度,突出保障农村低保人员、城市低保人员、农村五保人员、精简退职人员、孤儿和困境儿童等群体医疗救助资金。全年共筹集城乡医疗救助资金900万元,为18241人缴纳了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效地缓解了城乡居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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