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从源头上解决矛盾,司法保障组从2003年的土地调整问题,和欠款形成原因两个方面入手解决问题。他们先从调查土地调整的问题入手,并由社区提供了当时后王院村干部的笔录。然后对欠款形成的原因进行了细致调查,王院社区也提供了当时李某的土地承包合同,缴纳承包费的收据。依据承包合同,李某应缴纳所欠土地承包费。经调查取证之后,司法保障组与其进行首次谈话,为其反映的土地问题和欠款问题进行了解答,督促其尽快结清欠款,经解答后李某的情绪有所松动。后经调度协调,司法保障组又与李某进行二次谈话,司法保障组根据事实和现有证据对其阐明了利害关系,如果通过诉讼追缴欠款连带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数额将大大超出应缴欠款。同时对于李某反映的土地问题,若对解答不满意,可以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司法保障组也支持其按照合理合法的途径表达诉求。经过二次谈话李某明晰了法律关系,认缴了8100元的欠款。该户上交欠款后,该村清收欠款工作全部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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