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记者于洋 通讯员赵在鑫)为预防动物疫情的发生,2014年以来,我市财政部门依据诸城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实施办法,积极做好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补助工作。
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补助工作中,坚持“谁上交补贴谁,谁处理补贴谁”的原则,将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奖励补助经费列入年度预算。对我市每头病死猪给予80元的无害化处理补助经费(其中,中央财政补助40元,省财政补助10元,剩余部分由县级财政负责),并进行重新分配。同时,将补无害化处理补贴范围由猪扩大到其他病死畜禽,构建了我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截至目前已拨付资金7073.7万元,有效解决了病死畜禽污染环境问题,产生了良好的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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