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正是社会治理的复杂性所在。
事实上,改革开放以来,没有哪种观念像个体意识与利益诉求一样,如此席卷人心。从“主观为自己,客观为他人”到“我的地盘我做主”,从“言利未必非君子”到“无利不起早”,个人利益已经成为很多人处理社会关系的出发点。或含蓄或直白,或温和或激烈,对个体的强调,迅速在社会价值谱系中全线展开。
观念的演进,源自奔流的实践。个体意识勃兴的背后,是告别计划经济、走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社会进程。明确的权利主体和利益边界,是市场经济和法治社会的内在要求。“凡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都要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做法都要坚决防止和纠正”,也正是因为对个体利益的尊重,中国的改革和发展才赢得了亿万人发自内心的推动。只有集体没有个体的时代一去不返。
然而,“全局”从来不会因为对“个体”的强调就不复存在。辩证法的伟大在于,它永远提醒我们认识到问题的另一面。垃圾焚烧厂建在你这里不行,建在我这里也不行,但它总要建在一个地方,否则必然是垃圾围城;修桥修路修车站,拆你的房子不行,动我的奶酪不许,但它不可能修在空中,除非大家都不过桥不走路不出远门。一边抱怨雾霾遮天,一边不愿安步当车节能减排;一面痛骂就医难买房贵,一面又都想挂专家号住豪宅,这样的“通吃心态”,不止是在初级阶段的中国行不通,在这个世界上的其他任何地方,恐怕也都会碰壁。
一切都让个人听命于集体,强调个人为“全局”无条件牺牲确属苛求;但“我满足了,才是公平,我满意了,才叫正义”,肯定也非理性。如果每个人都想着一己之私的最大化,完全以自身的感受衡量社会进步,“各私其私,绝无国民同体之概念”,不仅难以发育出良好的社会,也难以长久维持个体的利益。
中国社会已经进入利益多元的时代。如果我们承认权利和利益的多元多样,欢呼由此带来的文明进步,那么也必须承认这样的事实:不同的利益都要尊重,个体与整体必须协调。近年来,无论是地铁禁食的争议,小区文明养犬的讨论,还是公共场所禁烟引发的热议,一系列公共事件无不提醒我们,个体行为并非是可以肆意奔突的河流,权利是有边界的。正如谚语所说,你挥舞拳头的权利止于我的鼻尖。懂得不同主体的妥协沟通,才能形成多元共存的利益格局。
社会的发展,将个体的尊严和福利推上了空前的高度,但也要看到,超乎历史条件和时代环境的个人主张,可能成为国家之痛。对“从摇篮到坟墓”高福利制度的过度追求,让欧洲国家掉入高成本、高税收的陷阱,社会危机由此而生。同样地,在中国进入快速城镇化的当下,要求取消所有城乡差别,在教育、医疗、户籍制度等方面实现绝对的均等化,不仅是脱离历史的,也是超越时代的。
从世界范围来看,20世纪以后,传统的权利概念经历了一个社会化的过程,即绝对的、排他的权利须受到某种限制,以服从公共利益的需要。这个过程也是作为个体的公民重新进入社会的过程,是意识到权利之上还有社会责任的过程。无视他人权利和社会整体利益,脱离时代的语境,抽象的权利只能在现实中逐渐风干。
不要总让“个体”与“全局”彼此排斥、互相追尾,不要总将对“全局”的考量,放在“个体”的对立面上。标签盛行的地方,理性容易枯萎;思维陷入绝对时,真理即成谬误。如果说,个体意识和权利意识的觉醒,只是公民意识成熟的第一步,那么让这个社会变得更好,还需要每一个人更多秉持目光四射的全局观念,更多承担力所能及的社会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