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山东省政府获悉,山东省近日发布关于加强电梯质量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在2019年年底前对存量“三无电梯”全部进行整改,并将推动学校、医院、车站、商场、体育场馆、展览馆等公众聚集场所以及机关、事业单位办公场所电梯投保责任保险。
据了解,山东省将通过提升电梯生产质量、维保质量、检验检测质量,强化电梯安全隐患治理和推进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大修等,全面提升电梯质量安全水平。山东省要求各市2018年年底前建立“三无电梯”台账,实行挂牌督办;2019年年底前,建立电梯维保单位质量安全评价制度,实时发布评价结果,并对存量“三无电梯”全部进行整改。
山东省还将有效落实房屋建设有关单位、电梯生产企业、运营使用管理等方面的电梯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山东省要求,电梯生产企业不得将报废零部件用于电梯制造、安装、改造、修理;维保单位不得转包、分包或变相转包、分包维保工作,不得以不正当竞争手段承揽维保业务。
山东省将积极发展电梯责任保险,推动学校、医院、车站、客运码头、商场、体育场馆、展览馆、公园等公众聚集场所以及机关、事业单位办公场所电梯投保责任保险;探索“保险+服务”模式,推动商业责任保险与电梯事故预防、应急处置、安全管理等工作有机结合;鼓励完善电梯安装、维保人员人身保险品种,提高保险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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