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握创建标准。积极与文明办对接,先后分批组织47家物业企业经理到寿光、昌邑、荣成等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县市进行参观学习,并通过座谈讨论,对标准规范进行细化量化,确定了我市物业管理住宅小区“有看牌、有四栏、有标识、有活动场地、有公益广告、有客服中心、有消防器材、有服务管理”在内的“八有”基本创建标准。
调动起积极性。先后召开了全市物业企业参与文明城市创建动员暨培训会议,邀请文明办、创城办出席动员并进行培训,选取吉祥花园、南湖公安小区、明诚园、福光花园等七个小区打造示范点。采取典型带动、现场示范和会议动员等多种方式,督促物业企业积极参与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进一步调动了全市物业企业参与创建文明城市的积极性。
落实具体工作。加强现场督导,抽调专门人员,组成协调组和督导组,进行不定期不间断的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问题;对工作进展情况以简报形式在企业经理群及物业工作群进行定期通报。截至目前,已督导小区450多个(次),发现和整改问题106个,下发工作通报3期,约谈企业经理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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