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教育界人士认为,按年龄划段是教育公平的一个原则,但目前如此严格地执行这种规定,带来的负面影响也显而易见。由于入学年龄限制,每年8月份,许多母亲选择早产,扎堆生孩子。
从立法精神上讲,规定入学年龄限制,本是为敦促父母和当地政府履行义务,安排适龄儿童及时上学,现在该条款却成了部分孩子入学的“门槛”,显然与义务教育法的立法初衷相背离。从教育公平和现实情况出发,理应在执行中保持弹性。比如,将上学年龄的限制设定在一个范围内,而不是某个具体的时间点,对“小月份儿童”的入学申请分别予以评估,给每个儿童入学以一定的弹性幅度,才能解决实际中的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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