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划转原则。坚持以划转为原则、不划转为例外,着眼于为企业和群众提供规范、便捷、优质、高效的审批服务,按照“应划尽划”的要求,将涉及市场准入、投资建设、国土规划、交通运输、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城市管理、民生保障等领域行政许可及其关联事项和收费事项,划转到行政审批服务局集中实施。
明确划转范围。与群众和企业生产生活关系密切,且经常发生、申请量大、有明确审批标准和程序的事项,全部集中化转;对审批程序复杂、专业要求高,特别是带有制约和限制性、涉及公共利益平衡和重大公共安全的事项,进行政策风险评估,条件尚不成熟的可暂不划转,积极创造条件,成熟一项划转一项。具体划转事项由市政府结合实际研究确定。
明确划转流程。下发《关于提报行政许可事项关联事项的通知》,要求相关市直部门对行政许可事项及行政许可涉及的备案事项、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和为上级许可进行初审的行政权力事项等关联事项进行摸底统计。以初步统计出的数据为依据下发《关于就拟划转行政审批服务局实施的行政许可及关联事项征求意见的通知》,同时征求部门和政管办对拟划转事项的意见,经汇总全市29个具有行政审批权限部门和政管办对228项拟划转行政许可事项的意见,结合潍坊初步拟定划转事项清单,汇总诸城市拟划转行政许可事项情况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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