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李晨日 宋山峰)诸城男子胡某伟认为,只要不是杀人放火就不是犯罪。正是因为胡某这种错误的思想作崇,其在昌城镇某加油站与他人互殴后拒不配合公安民警工作,待其家人到场后,酒劲上头的胡某伟变本加厉无故抗拒、辱骂推搡出警民警,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近日,诸城市公安局为维护民警正常执法,保护民警切身利益,严厉打击违法犯罪,经依法固定证据和讯问,犯罪嫌疑人胡某伟,胡某礼,胡某凤三人因涉嫌妨害公务罪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8月4日16时许,昌城派出所接110指令,在昌城镇某加油站有人闹事。接到报警后,昌城派出所值班民警迅速到达现场。经现场了解,胡某伟酒后与其妹夫到加油站加汽油,因加油站工作人员称不允许使用微信支付加油款,胡某便与加油站工作人员发生了肢体冲突,双方发生互殴。民警了解到互殴双方都有伤情,便准备依法将胡某伟和加油站工作人员传唤到派出所进行处理。这时,胡某伟的父亲和妹妹赶到现场对出警民警无故辱骂、推搡。看到家人的到来,胡某伟借着酒劲双手用力反别民警的胳膊,甚至将民警戴在胸前的工作证拽下摔在地上,并称出警民警是假警察,民警始终保持克制并劝说胡某伟要服从民警现场指挥,配合民警工作。为阻挠民警将胡某伟带离,其妹妹胡某凤上前从后面抱住民警,其父亲胡某礼多次将现场民警推倒在椅子上,嘴里却喊着:“警察打人了!”
面对如此不理智的一家人,民警迅速呼叫支援,昌城派出所迅速组织增援警力赶赴现场,将涉嫌妨害公务的犯罪嫌疑人胡某伟,胡某凤,胡某礼三人控制,强制带离现场后移交刑警大队。经讯问,胡某伟,胡某凤,胡某礼三人对其妨害公务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胡某伟、胡某礼因涉嫌妨害公务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胡某凤因涉嫌妨害公务被依法刑事拘留,但因其正哺乳不满一周岁的儿童,当天办理取保候审。
民警提醒:妨害公务罪是一种严重的犯罪,妨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是对国家正常管理活动的干扰,更是对社会秩序的破坏。每一位公民都应当提高遵守公共秩序和维护公共安全的自觉性,在遇到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时,应当积极配合,如对执法有异议,可以向相关部门进行反映和申诉,千万不要在现场有过激和不理智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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