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记者张泽青 通讯员陈翔)近日,我市发布一项新政,将对自然人开展信用评价,让18岁以上的每位市民都有个人信用分数,以此作为对市民实施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等信用场景应用的重要依据。这是我市积极推进所承担的山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综合试点工作采取的又一创新之举,标志着我市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已从信用信息数据归集转到了信用信息应用的崭新阶段。
近年来,我市积极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在开发建设完成“一网三库”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系统,建立实施红黑名单、联合奖惩机制等工作的基础上,今年又把加快推进信用信息应用作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点工作。为此,我市结合公共信用信息数据归集应用实际,研究出台了自然人信用积分等级评价规定,对自然人实施信用积分和信用等级评价。
据悉,依据诸城市个人信用积分和等级评价规定,我市信用分默认初始分数为1000分。个人的信用分数主要是通过对数据库中的良好及不良信用信息,按设定的权重进行加减赋分量化形成。分值设置上,加分指标涉及助人为乐、见义勇为、志愿服务、无偿献血、骨髓捐献、表彰奖励等45类守信事项。减分指标涉及商务、社会管理、政务管理、司法等四大领域107类失信事项。根据个人信用积分的高低不同,我市自然人信用评价从守信到不诚信共设置了AAA、AA、A+、A、A-、B、C、D八类信用等级,如个人信用积分达1050分以上,将对应评价为AAA信用等级,为诚信模范级别,属个人信用最高级。如个人信用积分在599分以下,将对应评价为D信用等级,为不诚信级别,属个人信用最低级。据了解,除指标量化得分,我市对有酒后驾驶、非法行医、列为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刑事案件判决等42类严重失信行为的自然人将采取信用直接判级。如市民有酒后驾驶行为,信用评价级别会直接判为B级。
目前,我市公共信用平台系统的自然人信用积分评价功能已开发完成,将于近期上线调试运行,记者从市信用办了解,个人信用分推出后,我市将把社会信用工作聚焦到信用分应用场景的建设方面,重点从政务管理及服务、社会管理及服务、经济商务活动等方面对个人信用分的应用进行创新拓展。将通过出台激励政策,对个人信用分数和信用评价等级高的市民,在租车、乘公交车、参观景点、住酒店、就医、金融贷款、享受公共服务方面实施一系列激励举措。相反,对信用等级低的市民将实施限制措施。通过信用分在社会生活各领域的广泛应用,切实让市民感受到诚信的魅力和价值,让诚实守信成为市民的一种自觉追求,真正打响“信用诸城”建设的城市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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