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视觉+听觉”来校正 @徐可顺
“中国式过马路”有两种含义——一是在不适当的时间过马路,比如闯红灯;二是在不适当的地点过马路,比如翻越护栏等。“中国式过马路”在各大城市司空见惯,泉城济南也未脱俗。目前,北京等城市对此开始了经济处罚。个人以为,光经济处罚还不是最好的办法,也不会杜绝这种现象,应该教育引导与处罚并重,并以教育引导为前提。
“中国式过马路”这种现象并非不治之症,视觉加听觉或许可以用来校正:一是目前重要路口都有监控,可以每天将一定时间、一定路口的交通视频抽样在电视上、公交移动电视上定时播放,让社会人群相互看看是谁不遵守交通规则。二是在各重要路口,配以温馨人工语音提示:红灯亮了,请您稍候过马路。以此改变人们因“视觉疲劳”产生乱闯红灯行为,进而让听觉支配自己的过马路行为。这样“视觉+听觉”并重,估计会改变一部分人的交通行为。
同时,建议今后过街天桥的设立更加人性化。现在市民进行马路对面交通工具的换乘时,有的要绕过路口走近500米甚至更长的路,然后再返回来才能坐车,一绕、一停、一等,往往十几分钟的时间就浪费掉了,这与现代快节奏的生活工作格格不入,让人很是无奈。因此,更合理地、人性化地设立过街天桥,也是纠正“中国式过马路”现象的必要措施之一。
不要给孩子负面教育
@张庆金 很多行人面对周围过往的车辆和红灯,熟视无睹,人为地让交通陷入混乱,造成不必要的拥堵。这种不文明交通行为在我们身边屡见不鲜,是我们日常交通陋习的一个缩影。
行人和车辆闯红灯,貌似赶时间很潇洒很明智,实则是一种不折不扣的陋习,影响省城的文明形象,更是对自己和他人生命的不尊重,也是对家人的不负责。要遏制闯红灯现象,光靠交警部门罚款还不够,要让行人知道,闯红灯行为就是一种犯罪,让红灯闯不起,在经济和教育的双重压力下逐步形成文明出行的习惯。
在一些紧靠学校的路段,一到放学时,家长带头闯红灯,给孩子幼小的心灵造成恶劣影响,书本上安全教育再好,也不如实实在在的现实教育课。希望放学和上学时间,安排交警协警在此值班,避免“中国式过马路”影响下一代教育和事故的发生。
@吴明 在学校路口希望安排交警或是协警站岗管理,经七纬一路路口至少在上学放学时段应有管理者。既可以督促行人遵守交通规则不闯红灯,又能为孩子的安全加一道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