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记者张泽青 通讯员陈翔 刘路)今年以来,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办公室、市人民法院、市国土资源局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土资源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限制不动产交易惩戒措施的通知》文件精神,构建联合惩戒机制,对失信被执行人采取限制不动产交易的惩戒措施。
据悉,在该项工作中,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办公室、人民法院、国土资源局三部门通过建立健全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互通共享机制,积极构建跨部门的联合惩戒大格局,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惩戒力度。该惩戒举措重点对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在参与房屋司法拍卖、取得政府土地供应、办理转移、抵押、变更等涉及不动产产权变化的不动产登记等方面进行严格限制,促使当事人依法履行法定义务并及时进行信用修复。目前,我市已对今年一二季度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154个法人、1533个自然人实施不动产限制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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