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记者王槐德 通讯员赵在鑫)今年以来,我市及时拨付各项救助资金,对优抚对象、低保、五保、特困群众及因病致贫人群逐年提高救助标准,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得到进一步完善。
按时拨付抚恤定补优抚对象的优抚及医疗保障资金。2018年上半年,拨付2447.24万元,建立起以优抚对象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为依托,以医疗优惠减免为补充,以政府医疗补助为重点的抚恤定补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制度,保证了3486名抚恤定补人员的基本医疗需求。
认真落实城乡低保资金。2018年上半年,落实城乡低保专项资金2750.75万元,其中城市低保103.42万元、农村低保配套资金2647.33万元,城市低保标准510元/人/月,人均月补差357元,农村低保标准4300元/人/年,人均月补差228元,保障了462名城市困难居民和18460名农村贫困人口的基本生活,促进了全市低保工作的顺利开展。
按时拨付全市五保供养资金。我市五保供养标准自2017年12月份提高以来(集中供养6200元/人/年,分散供养4500元/人/年),已为2142名五保老人拨付资金508.82万元。其中,集中供养的五保老人全部集中在已建成的12所敬老院中供养。此外,2018年上半年已拨付困难残疾人生活和重度残疾人护理两项补贴258.04万元。
积极筹集城乡医疗救助资金。2018年上半年,共筹集城乡医疗救助资金733.43万元,为我市18026名农村低保人员、475名城市低保人员、2119名农村五保人员、133名孤儿和39名困境儿童缴纳了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救助报销封顶线6000元,随着救助资金投入的不断加大,有效地缓解了我市城乡居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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