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城市恒顺达纸制品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1370782797341522H)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02〕第362号)第一百零六条第(二)项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诸城市地方税务局舜王中心税务所税务事项通知书》(诸舜地税税通〔2018〕1080号)。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诸城市地方税务局舜王中心税务所
二O一八年七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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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城市地方税务局舜王中心税务所
二O一八年七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