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欧夕斌)为方便企业群众办事创业,市编办按照《山东省行政权力清单动态管理办法》,严把调整关口,对行政权力事项进行动态调整,以确保行政权力清单的规范性、严肃性。今年我市调整行政权力事项6项,其中取消3项,新增1项,调整2项。
严把行政权力事项增减“合法关”。市级行政权力清单中需要承接增加、取消行政权力事项的,相关部门必须按程序报市编办,提供准确的法律法规依据,由市编办审核、市政府法制局合法性审查,通过后报请市政府研究审定,市编办进行相应行政权力事项调整。
严把行政权力事项要素变更“审核关”。对于确需变更行政权力事项要素的,相关部门应当在相关依据变更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形成行政权力清单调整意见,经主要领导审核签字后,向市编办提出申请。市编办在5个工作日内研究提出审核意见,及时向部门反馈,经多方面征求意见后,报市政府审定通过后,对应调整行政权力事项要素。
严把行政权力事项运行“监督关”。定期组成督查组,定期对相关部门照“单”行使行政权力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清单之外无权力”。对擅自增加行政权力事项、自行更改权力事项要素、变相实施已取消或转变管理方式的行政权力事项的,按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下一步,市编办将根据要求继续完善行政权力事项动态调整机制,及时更新、修改权力事项相关信息,做到长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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