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下午,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关于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
山东省财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孙庆国介绍,据初步统计,2017年全省医疗卫生方面支出达到774亿元,“十三五”以来年均增长10.7%,其中公共卫生、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医疗保障等方面支出占比达到78%。为确保这次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顺利实施,省财政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支持医改工作。
一是支持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结合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等工作推进情况,山东省建立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以政府投入为主的多渠道补偿机制,省财政对东、中、西部地区给予分类补助,对困难地区予以重点支持。2017年省财政投入32.48亿元。
二是支持完善公立医院补偿机制。严格落实政府补偿责任,支持建立起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增加政府投入、改革医保支付方式、降低医院运行成本等多渠道公立医院补偿新机制。2017年省财政仅改革性投入达5.63亿元。
三是不断提高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保障水平。2017年山东省将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450元,不断提高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待遇水平。2017年省财政统筹投入161.21亿元。
四是加强卫生人才培养。先后支持开展了医学领军人才培养、基层全科医生转岗培训、中医药师承教育、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农村定单定向医学生免费教育、精神科医师免费培养等卫生人才培养项目。
孙庆国说,下一步,山东将继续加大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层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居民基本医保等投入力度,支持落实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和分级诊疗制度等医改重点任务。2018年,山东省已确定将居民基本医保政府补助标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年不低于490元、55元。截至目前,省财政已预拨2018年医改重点补助资金194亿元。(范金鑫)(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