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次交易,先买入后推荐,再卖出获利
根据香港证监会调查发现,张士佳在2009年3月至2010年3月任职证券公司华富嘉洛期间,没有按照香港证监会《操守准则》的规定向公司报备妻子在该公司开立的证券户头,并通过该户头进行交易。
张士佳先后25次通过妻子的户头买入股票,然后在报纸的投资专栏推荐其买入的股票或作出有利的评论。在专栏刊出的当天或之后3个工作日内,张士佳再卖出相关股票,从中获利。
一名负责为张士佳专栏拟稿的助手作供时也表示,张士佳曾经多次要求晚几日再在专栏提到某些股票,原因是张士佳和他的客户还没买入那些股票。
股评人评论时,没有作出申报利益就属违法
根据香港证监会《操守准则》规定,香港持有证券行业资格的分析员在主动分析某股票时,不应该在此前30日买卖过该股票,也不可在评论后3日内买卖该股票,及不可作出与评论相违背的买卖。
持有证券行业资格的分析员如透过大众媒体(报纸、杂志、电视台及电台等),为股份作出评论或建议时,须披露其姓名、持牌情况和实际持仓情况。如果没有作出申报利益,就属违法。
张士佳的上述举动已构成利益冲突,并明显严重违反《操守准则》。有鉴于此,香港证监会决定吊销其牌照30个月,由2013年4月4日起生效,并罚款50万港元,金额与张士佳在上述交易中获取的利益相当。
警示市场规范股评人士资格
香港股评人、尚乘财富证券业务部总经理邓声兴对此表示,相信香港证监会此次行动有助于更加规范香港持牌分析员的股评行为,对市场的警示意义重大。
不过,邓声兴认为,香港整体的股评市场还是比较健康的。邓声兴说,香港的股评人士主要有两类,一类是持有证监会牌照的分析员,一类是没有持牌的分析员,前者占大多数。因此,香港大部分的股评行为均受到证监会《操守准则》的严格规管,张士佳此次被处罚也正是一个例证。
对于事件对内地的借鉴性,邓声兴认为,规范股评人士的资格是一个可以考虑的机制。他说,内地目前有很多股评人士实际上并没有持有证券行业从业人员资格,其言论就不受证监会的规管,中小股民等投资者如果对其投资建议没有足够的筛选能力,就会造成信息混乱。他建议内地可逐步规范股评人士资格,以建立更加健康的股评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