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高新技术产业园管委会、南湖生态经济发展区管委会:
为切实做好2018年小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充分发挥工程效益,现将我市2018年小型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名单予以公布。其中,政府责任人由镇街(园区)主要负责人担任,主管部门责任人由镇街(园区)分管负责人担任,管理单位责任人由镇街(园区)水利站站长或具体负责水利的责任人担任。如遇工作调整,继任者即为责任人。
水库大坝安全各级责任人职责如下:
1、政府责任人:对水库安全管理负总责,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小型水库安全管理工作和落实管护经费,划定水库管理范围与保护范围,组织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落实防汛物资和组建防汛抢险队伍。
2、主管部门责任人:对小型水库安全管理负监管责任,负责所属水库大坝注册登记申报,申请划定水库管理与保护范围,制定落实水库安全管理各项制度,组织制定水库应急预案,督促水库管理单位或管护人员履行职责,并对其开展培训和考核,组织水库的安全鉴定、安全检查,制定除险加固或更新改造规划,审核监督管护经费使用,监督水库承包经营活动,负责工程档案资料管理。
3、管理单位责任人:对小型水库安全管理负直接责任,负责建立健全水库日常维护、安全运行、应急处置等相关制度,落实水库安全管护人员和应急预案,组织开展水库安全监测、日常巡查、维修养护、控制运行、险情上报、抢险救灾及水毁工程修复、安全保卫、日常管理等工作。
附:诸城市2018年度小型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名单
诸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