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3日,我市公安机关从严从快查处了贾悦镇大元社区罗家庄子村罗某甲、罗某乙破坏换届选举秩序案件。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罗某甲、罗某乙自2017年以来,凭道听途说,捏造事实,多次写信到诸城市纪委、组织部、反贪局,潍坊市纪委、组织部及省委组织部、省纪委,诬告社区干部周某某、镇干部崔某某存在行贿、受贿问题。罗某甲更是以“封口费”为要挟,向被其诬告的社区干部周某某及家属张某某索要钱财30万元未遂。诸城市纪委对罗某甲、罗某乙举报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经调查,罗某甲、罗某乙反映的问题查无实据或与事实不符。罗某甲、罗某乙通过诬告陷害,意图损害社区干部周某某、镇干部崔某某声誉,使周某某不能参选,影响了社区(居)“两委”换届选举的正常秩序。诸城市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对罗某甲、罗某乙刑事拘留。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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