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禁烟区吸烟罚款由20元提高至500元;经营者不履行控烟责任的罚款由500至3000元增加到3万元,向未成年人售烟罚款增至2万元。在即将修订的《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修订稿中,对于未履行控烟职责的个人和集体行为,拟大幅提高罚款额度。
在禁烟区吸一支烟将被罚款500元,这样的罚款力度,无疑是空前的。而根据国外一些控烟运动做得比较好的国家的控烟经验,提高罚款额度,确实可以起到明显的惩戒作用,降低国民吸烟率。因此,深圳市这样的立法思路,是值得肯定的。
但另外一个问题也值得注意,那就是罚款额度越高,执法难度越大,执法成本越高。比如说有人在禁烟场所吸烟被抓了现行,按照规定将被罚款500元,可是他声称自己身上没钱,或者说他想缴纳罚款但身上确实没有500元现金,执法人员又该怎么办?执法过程中的纠缠不清、互相扯皮,带来的必然是行政资源的巨大浪费,同时执法难度太大,也会让一线执法人员产生畏难心理,影响法规的落实。
对于引起市民广泛关注的罚款额度问题,并不是越高就越好,其实只要法规能够得到真正的落实,也同样可以起到惩戒的作用,起到控烟的效果。
另一方面我们也应该看到,对吸烟行为进行罚款处罚,不管罚款额度高低,在控烟思路上都属于“堵”的方式,而无数现实经验告诉我们,城市管理工作,除了需要“堵”,还需要“疏”,只有有疏有堵、疏堵结合,才能收到令人满意的效果,控烟工作也不例外。
如果我们能够通过教育引导的方式,通过多样化、立体式的控烟举措,让烟民们从现在被人夺下手中的烟变成主动扔掉手里的烟,才有利于打造“无烟社会”,利人利己。而所谓“多样化立体式”控烟举措,可以包括很多方面的内容,比如通过学校教育,让孩子们从小就树立吸烟有害健康的意识;比如严厉打击烟草企业各种形式的宣传广告;比如跟国际接轨,在烟草包装上印制更加醒目、更具警醒作用的控烟图标和文字等,都可以达到一定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