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孙某系我市某校学生,其盗窃手机后主动退还赃物,投案自首,未检科以情节显著轻微不构成犯罪,决定不起诉。在宣布决定时,孙某既意外又激动,他含着泪说:“谢谢检察官,是你们给了我一次重新做人的机会。”后来孙某考上大学,因成绩优秀被学校选送到德国留学。这几年每到春节,他都会给未检科的同志发一封拜年信。
这是市检察院未检科贯彻“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创新非刑化处理公开宣告机制中所发生的一个事件。
2012年,市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成立。工作中,未检科贯彻“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执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检察监督、犯罪预防、帮扶矫正”一体化工作模式,创新“六项机制”,严惩侵犯青少年权益的犯罪,保护青少年合法权益。未检科连续多年被授予省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多次被潍坊市关工委评为“五好基层关工委先进集体”“法律相伴、健康成长”法律展板校园巡回展被潍坊市检察院评为十大工作亮点,未检科参选的《“留守儿童”合法权益维护之“诸城模式”》被山东省人民检察院评为未成年人维权优秀案件。
创新检察监督机制。未检科针对利用QQ号诈骗在校学生的情况,立足刑事诉讼职责,积极将案件线索反馈到公安机关,以公诉引导侦查的方式,联合公安机关办案,破获一起涉嫌诈骗作案40余人,诈骗金额4万余元的案件。未检科经过周密审查后,依法于2017年5月以被告人陈某、刘某诈骗罪向同级法院提起公诉。
创新未成年被害人司法救助机制。对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无法委托律师的未成年被害人,积极帮助其申请法律援助,及时启动刑事被害人司法救助机制。2015年以来,未检科通过办理刑事案件,共向上级院及民政部门为5名未成年被害人申请司法救助资金。
创新少捕慎诉非羁押诉讼机制。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实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少捕慎诉少监禁,以避免交叉感染等负面影响。
创新非刑化处理公开宣告机制。办案中,未检科在具体考虑实施犯罪的动机和目的、犯罪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的同时,还充分考虑其是否属于初犯,归案后是否认罪悔罪,以及个人成长经历和一贯表现等因素,利用检察宣告制度,为其改过自新和顺利回归社会创造良好条件。近年来,共对14名未成年人作出不起诉决定,其中对6名未成年人实行了检察宣告。
创新心理咨询及“家风、家教、家训”矫正机制。为适应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要求,未检科三名同志积极参与省检察院组织的国家三级心理咨询师培训,并主动与案件办理相结合,针对性建立心理咨询矫正帮扶计划。同时,对其家长、法定代理人进行“家风、家教、家训”帮教宣传,进行全面疏导,根除再犯罪的家庭氛围和环境因素,收到了良好的效果。目前,我市没有未成年人“二进宫”再犯罪的现象发生。
创新联合社会各界开展青少年预防犯罪机制。2015年以来,检察院设计制作了包括《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40个版面共计百米长的法律宣传图板,联合市关工委和妇联、团市委、教育局等部门,开展了以“法律相伴、健康成长”为主题的校园巡回展,展板从城里到乡村,在全市30余所中小学展出,8万余名学生受到教育。同时,在市教育局的配合下,在全市小学、初中、高中以及两所专科学校举行了法律安全知识竞赛活动,13余万名学生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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