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玮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坚持猛药去疴,使党风政风为之一新,党心民心为之一振,进一步净化了政治生态,增强了人民群众对党的信任和支持。在这种情况下,党员干部自然是要对照“反面教材”,把自己摆进去,认真对照检查,做到心中有戒、触及灵魂。然而,也有一些党员干部把案例当成“故事”讲,存在“看戏”心态,背离了警示教育的本意。
产生“看戏”心态,其原因无非是觉得腐败问题离自己挺远,自己没有身居高位,也不在重要岗位,不具备产生腐败的主客观因素,因而就把腐败案例当成茶余饭后的谈资,而不是从中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也有一些党员干部已有触犯党纪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但还存在侥幸心理,在接受警示教育的过程中,只是浮皮潦草地走过场,做不到以案明纪、以纪正行,没有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长此以往,其结果很可能就是要滑向严重违纪违法的深渊。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警示教育,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强调:“深入剖析严重违纪违法干部的典型案例,发挥警示、震慑、教育作用。”可以说,警示、震慑、教育是监督执纪的后半篇文章,也是发挥监督执纪作用的决定性因素。在重拳惩腐、拔病树、正歪树的同时,还应增强党员干部的拒腐防变意识,解决好“总开关”这一根本问题。
案例资源就是教育资源,用腐败案例“活教材”教育身边人,提升纪律教育警示作用和震慑效果,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为党员干部敲响警钟。在这方面,近几年,中央和各级纪委都非常注重通过《忏悔录》、警示教育专题片、警示教育大会等方式,加强对各级党员干部的警示教育,其出发点就是要防病于未发、治病于初患。我们对中央和上级的深意,要从内心去感受,从思想上、行动上加以呼应落实。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很多党员干部出了问题,就是因为放松了自我约束,没有把“手电筒”照向自己。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我们只是用“看戏”的心态去听故事、看热闹,又怎能让警示教育发挥应有的作用?摈弃“看戏”心态,通过典型案例的教育警示、违纪人员的现身说法,从中汲取教训,深刻反思,引以为戒,经常打扫“思想尘埃”,这既是党员干部的本分,也是自省自警、正道直行的应有之义。
(作者单位: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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