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和管理部门这些做法,在我看来,要比虐童行为更为恶劣。因为虐童行为的主要责任在幼教个人,虽然幼儿园也负有管理责任,也说明地方教育部门在对教师资质审查方面存在漏洞,但只要及时发现问题,以负责的态度予以纠正,相信这类现象一定能够得到改观。而如果地方政府和教育管理部门对此都没有正确的认识,在发现问题后只想捂盖子,置基本的现代文明价值理念于不顾,去充当调停角色,那么,这实际是在变相鼓励这种恶行。在这样的管理思路下,不但虐童现象无法禁绝,甚至社会基本的正义都难以得到维护。这从当地官员在接受采访时的态度不难看出:教育部门领导竟以“全国都一样”来轻描淡写地为燕郊幼儿园辩护,还能指望当地政府对类似事件做出严肃处理吗?
正如虐童现象屡禁不绝一样,地方政府这类行政方式,也具有相当的普遍性。其最拿得出手的理由,是“维护地方形象”。表面看来,这有点“亲亲互隐”、“家丑不外扬”的味儿,但究其实,是缘于一种扭曲的政绩观。所谓地方形象,在很大程度上被视为地方官员的“政绩”,为此,为消除“负面效应”而置公平正义于不顾。
另外,这类事件的“低调处理”,往往还反映出某些地方官场的政治生态,权力部门结成了利益共同体,加之人情因素,彼此护短可能成为最为自然的本能反应。这一事件所涉及的多个政府和司法部门的表现都让人生疑,虽然客观地说,调查取证确实有一定的难度。
政府部门在幼儿园教育中负有管理、指导、规划和财政支持等方面的责任,虐童现象的出现,说明政府部门在教育管理中存在漏洞,而更让人们失望的,是一些地方政府在发现问题后的态度:无意于认真解决问题,只希望不要造成负面影响。但在信息传播更加透明的今天,地方政府这种处理方式,效果适得其反,不但不能维护形象,反而错上加错,遭到公众更强烈的质疑和批评。希望这类让人痛心的虐童事件不再频发,更希望政府部门勇于纠错,不要变相“助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