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云南昭通一名盲人乞讨者被城管殴打并推入水中,伤者满脸血迹跪在水渠中的照片也在网上流传甚广。据报道,25日,昭通市昭阳区委宣传部称已成立调查组,6名相关领导及城管人员停职接受调查,分管副区长向伤者公开致歉。宣传部人员称,调查尚未完成,暂可确认的是乞讨者把自己弄伤并跳入水渠的。但据一段现场视频,盲人乞讨者和群众称是被城管所伤。
昭通城管打人事件,究竟谁是谁非,答案也许仍待详细、中立的调查。让笔者真正疑虑的其实是新闻中的一处细节:当相关消息在微博上流传后,昭通市昭阳区委宣传部立即称已成立调查组,匆忙对相关领导及城管人员停职调查。此前既已言之凿凿称城管无错,停职处罚何以如此太匆匆?
城管无错与断然停职是如此的不兼容,实在有着太多可追问的空间。关于快速处罚的举动,当然不能排除当地政府试图展现出严厉处理的姿态,以迅速平息网络舆情的诉求,但倘若本身无错,停职对被处分者本身也难言公平。
急匆匆的停职,是否本身就从侧面反证,在此次对盲人乞讨者的“执法”过程中,城管的行为不当?其实,仅从新闻中,就可得到部分证实。譬如昭阳区住建局办公室的廖主任就表示,“用脚踢了他一下”。而分管副区长更是向伤者公开致歉——既无错,何须致歉?
其实不必等待真相的完全呈现,昭通城管打人事件已像极了一则关于城管制度的寓言:暴力执法仍若隐若现、城管权力无法得到约束,自我利益保护的硬壳却无处不在。从这样的意义上来说,事后匆忙的停职,比疑似的殴打盲人乞丐更值得细细琢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