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中新网报道,2010年6月1日,中央储备粮南阳向东直属库光武分库与新野县金硕粮油有限公司签订《仓储设施租赁合同》,用于储存中央储备粮,并储存粮食16291吨。但是在这7年内,中储粮常年拖欠粮库租金引发诉讼、应该支付的巨额保管金去向不明疑被侵吞等问题在双方博弈下始终存在,最终导致了这令人心痛的结果。
而在5月8日晚上,针对这一报道,中储粮发表声明称,2014年6月,该批小麦经国家有关部门组织定向拍卖销售后,金硕公司因自身利益未得到满足,拒不出库。又是一出罗生门,如果中储粮所说属实的话,那么问题的性质又变了。在这里亟需理清的问题是,中储粮与金硕公司之间所签订的《仓储设施租赁合同》里面应该明确的仓储费用到底有没有完整支付?究竟是中储粮拖欠租金还是金硕公司贪得无厌?如果拖欠租金,那么这笔由国家按时发放的补贴去了哪里?而且,是否存在如金硕公司所说的,中储粮没有理会其关于保护粮食作业费的要求,导致金硕公司几年间赔进上百万元,难以为继?这一些问题,我们都需要更为详细具体的解释,到底是什么导致了这样的恶果?这触目惊心的损失,肯定不止一个环节出了问题,尤其是涉及钱的方面,有没有腐败和利益链条,更值得重点关注。
俗话说,存粮如存金,有粮不担心。但是这万吨粮食现在变成“废品”,实在令我这个曾经的种田人感到愤怒。
中储粮在8号的声明中指出,在多方协调未果的情况下,中储粮于2015年9月提起诉讼,后经法院判决胜诉。在直属库履行法院判决义务的情况下,金硕公司仍然不配合出库。为此,直属库申请法院于2017年4月8日依法实施强制执行。这样的陈述与金硕公司相关负责人张春庆所说的“这批粮食,就这样眼睁睁地看着由二等品变为等外品。直到最近,由于我的举报,中储粮光武分公司才匆匆忙忙组织车辆将粮食拉走,以期消灭罪证”是相悖的。到底谁在撒谎?如果金硕公司为自己利益,拿万吨粮食而博弈,造成万吨小麦变质,法院判决生效,金硕公司拒不配合出库,一拖再拖,就是“挟尸要价”了,好端端的小麦,变成了连猪不能吃的“尸麦”,我认为也应该追责。
第三,令人更加疑惑又无奈的是中储粮河南的相关机构在面对媒体时的态度。一说未经批准不能接受采访婉拒记者。在记者等了大半个小时后,又有人以同样的理由将记者拒之门外,此后,不再提安排相关人员接受记者采访的事,也不回答记者提出的任何问题,甚至连记者的电话也不接了。这面对媒体的报道采取闭口不答的行为,实在是套路得很。如果中储粮8日晚间没有发微博声明,这事估计又要掀起一番风雨。
不知是不是“盛世无饥馁”,缺乏对粮食的敬畏?事件到底如何,我们拭目以待。天下粮仓不止一家,这次暴露的公共管理问题是很严重的,其他关乎粮食安全的仓库还有没有类似的问题,也需要查一查了。
文/洪巧俊
1 条记录 1/1 页